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留仙二路20號萬源商務大廈2棟3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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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企業:
為更好服務于企業自主創新,根據《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現啟動2019年寶安區檢驗檢測類科技創新券資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2019年檢驗檢測類科技創新券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在寶安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申報檢驗檢測類科技創新券,除符合項目申報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請企業在寶安區注冊的具有以下資質之一的檢測機構進行了檢測:
1.已獲得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證書的機構(CMA);
2.已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授予的實驗室認可證書的檢測機構(CNAS)。
二、資助標準
(一)給予每家資助對象每年按實際繳納費用的50%且不超過20萬元的科技創新券。當年申請上一年度的檢驗檢測費用資助(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間發生的檢測費用,以發票日期為準),資助金額以實際繳納為準;
(二)本資助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網上申報
時間: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27日18:00。
申請人請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apply.szsti.gov.cn/)進行申報,填報相關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載并打印申請書。
(二)紙質材料受理
時間: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委托寶安區政務服務局受理項目申報紙質版材料。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裝訂成冊相關紙質材料,在紙質材料受理期間可將申請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收件人: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物料室,聯系電話:0755- 27660224。
受理地點: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
四、申報材料
(一)檢驗檢測類科技創新券資助申請書;
(二)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三)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檢測服務合同或雙方蓋章的報價單復印件。合同或報價單需包含但不限以下條款:檢測內容說明、收費標準及收費金額(加蓋單位公章);
(五)發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
(六)檢驗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七)檢測機構的國家資質證書復印件(CMA或CNAS)(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八)檢測機構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紙質文件,材料需連續編制頁碼和目錄并裝訂成冊,一式一份,每一項材料應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用A4紙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申請單位資料的復印件需驗原件,檢測機構的不需驗原件。
附件: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深寶規[201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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