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深圳市寶安區留仙二路20號萬源商務大廈2棟3A18
電話:0755-29796186 / 0755-8225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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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市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發展培育扶持計劃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以下簡稱國內市場開拓項目)申報實行展會目錄管理制度,凡參加目錄內展會的我市民營及中小企業,方可申請國內市場開拓項目的資助。展會目錄采取自主申報與審核評分結合的方式制定。2020年度展會目錄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在國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舉辦的科技經貿類展會的主辦或承辦單位。
二、展會要求
(一)展會舉辦地在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
(二)展會舉辦時間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上起止時間為展會開幕時間);
(三)展會面積不低于7500平方米;
(四)我市參展企業不少于40家或我市參展企業數量達到30家(含)以上,且我市參展企業展位面積合計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申請材料清單
(一)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申請表(見附件1);
(二)展會批文復印件(驗原件);
(三)展會主辦方(承辦方)與會展機構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發票及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驗原件);
(四)我市參展企業一覽表(見附件2);
(五)展會獲得UFI或BPA認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六)承諾書(見附件3);
(七)展會會刊及展位圖。
注:每個展會的申請材料請按(一)至(六)的順序裝訂成冊,并在每頁申請材料上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四、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3月22日止。
五、有關要求
(一)在我市舉辦的展會紙質申請材料須直接遞交到我局,市外舉辦的展會紙質申請材料可郵寄提交(須保證申請截止時間送達,且申請材料符合要求);
(二)請一并提交申請材料清單(一)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申請表的電子文檔(市外展會的可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三)申請單位需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5年內將不再受理該單位所承辦的展會申請。
六、有關工作安排
對各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我局將依據《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審核規則》,擬定本申報年度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并在我局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將納入年度展會目錄。展會目錄內深圳參展企業可根據我局公布的2020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創新發展培育扶持計劃申請指南要求,提交相關資助申請。
附件:
深圳市國內重點經貿科技類展會申請表
深圳市參展企業一覽表
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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